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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为什么要管理/王瑜

时间:2024-07-23 22:54:5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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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为什么要管理

王瑜


  笔者顾问单位A企业属于集团性质的公司,拥有商标过百件。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商标管理极为混乱。比较严重的情况有:

1、购买商标后,长期不过户

  受让商标后只是将商标证书拿了过来,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商标权利人以登记的为准,仅仅持有商标证没有任何意义,原商标权人随时可以以挂失的名义补办商标证。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意味着钱已经付了,但是商标还不是自己的。

2、公司商标权利主体混乱
  公司不少商标以公司员工的名义申请,而有的员工都已经离开了公司。这也是严重的问题,如果员工不承认商标是公司的,公司一点办法都没有。当然公司有足够的理由信任员工的忠诚,还是难免使公司陷入尴尬,该公司想在原商标的基础进行防御注册,出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原商标的是以公司员工个人的名义申请的,现在以公司的名义必然会因为构成相似而被驳回,再以该员工个人名义申请,也不行了,因为现在在一般情况商标局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

3、公司名称变更不办理变更手续
  A公司将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没有去办理变更登记。等该公司想以公司拥有的一件“中国驰名商标”质押获得贷款就遇到了障碍,原来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使商标证上的权利人与公司现名称不一致,因而银行不认可公司是该商标的权利人。
  尽管A公司在商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非常具有典型性,以上几种情况每一种都可能导致该公司商标直接失去商标权。该公司的情况并不能穷尽商标管理存在的问题,还有企业并购时的商标析产、变更问题,商标申请过程中的异议、争议以及商标的维权打假等等。我国企业对商标的管理非常的不重视,笔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开展了知识产权托管业务,其中就包含了商标的托管。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当我们向企业发出商标登记簿,对公司商标注册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时,发现有的公司从老总到员工,没有一个人知道公司到底有多少个商标,由于人员变动大,商标相关的材料根本找不齐全,当我们登录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检索时,发现该公司的商标已经过了续展期,没有续展而失效,失效的甚至是公司主要使用的商标。
  商标是企业最为核心的资产,对某些企业而言是企业生存立命的根本,比如以特许经营为主的“麦当劳”、“肯德基”等。商标时间越长价值越高,承载着企业百年商誉和文化的积淀,一旦因为管理疏忽而使商标权失去,对公司将是巨大的损失,甚至关乎企业的存亡,因而公司对商标的管理千万大意不得。

作者:王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电话:010-51662214,电邮:51662214@sohu.com。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登记表、申报表格式》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登记表、申报表格式》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1]807号

1991-06-11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的规定要求,为适应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纳税登记表、申报表参考格式附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后印发基层税务机关,依照执行。
  附件: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纳税登记表格式
     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纳税申报表格式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纳税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   建设单位负责人  
建设单位经办人与电话   建设项目所在地点   开户银行和账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性质   建设项目计划批准单位  
建设项目批准日期和文号   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建设项目建设起讫期限  
工程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其  中 建筑面积(m2) 备  注
建筑工程投资额 设备购置投资额
           
           
           
           
           
           
           
           
           

纳税单位:(盖章) 税务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填表说明:1.本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凡应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表列项目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
       2.“工程名称”栏,按单位工程填写,“项目性质”栏,填“基建”或“更改”。
       3.本表填写一式三份,送交税务机关审核盖章后,两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纳税单位。
       4.零税率项目亦应填报。

附件二: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纳税申报表


金额单位:元

申报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施工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工程名称 计划投资额 实际完成投资额

竣工决算数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 已纳税额

补(退)税额

本年 累计 本年 累计 纳税单位申报 税务机关审定 纳税单位申报 税务机关审定
                       
                       
                       
                       
                       
                       
                       
                       
                       
                       
合  计                      
备  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申报日期: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填写一式三份,送税务机关和代扣代缴单位各一份,申报单位留一份。
     2.“工程名称”按单位工程填列。
     3.“累计”栏,应填列自开工之日起的累计发生数。
     4.年度实际完成数按统计实际完成投资额填列,竣工决算数按财务实际完成投资额填列。
     5.零税率项目,亦应填列。
     6.经税务机关核准延(分)期缴纳税款的,应在“备注”栏或另列附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计划单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加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规范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工作,根据《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委两年来开展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实际,我们组织制定了《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充分发挥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规范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行业标委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轻工、纺织、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建材、机械(含锅炉压力容器、制药装备)、汽车、电力、煤炭、包装、黄金、商业、物流和稀土等行业的行业标委会组建和换届工作。
第四条 行业标委会的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和经费等按照《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名单见附件一)对行业标委会进行管理。

第二章 行业标委会的组建
第六条 组建行业标委会要根据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行业实际,有明确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第七条 组建行业标委会的基本条件
1、没有相应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现有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行业标委会未包括的领域和范围。
3、产品或技术在科研、开发、生产、使用和流通等领域有一定的规模或应用范围。
4、有适合的秘书处挂靠单位,并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办公条件。
第八条 有关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社团组织、中介机构等根据行业需要均可向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提出组建行业标委会的建议,并填写《组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见附表1)。
第九条 行业标委会的名称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第十条 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对有关单位提出的组建行业标委会建议进行论证、审核,将拟同意组建的行业标委会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报送材料包括:
1、组建行业标委会申请报告(包括组建行业标委会必要性、本专业国内外标准化的基本情况、行业标委会名称和工作范围等)。
2、组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报送的组建行业标委会建议后,在标准网(www.bzw.com.cn)上公示一个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进行行业间的协调后,予以复函。
第十二条 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复函后,对于同意组建的行业标委会,由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负责行业标委会组建方案的批复、颁发委员证书等有关管理工作,并将行业标委会组建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
1、行业标委会正、副主任委员,正、副秘书长和委员名单汇总表(见附表2)。
2、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表3)。
3、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见附表4)。
4、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
5、本专业标准体系表和近期工作安排。
6、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秘书处印模。
第十三条 每届行业标委会委员的任期为五年。
第三章 行业标委会换届
第十四条 行业标委会届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行业标委会换届方案由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批复、颁发委员证书,并将换届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
1.行业标委会任期工作总结。
2.新一届行业标委会正、副主任委员,正、副秘书长和委员名单汇总表。
3. 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4. 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
5.行业标委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修订稿。
6.近期工作安排。
第四章 行业标委会委员调整
第十五条 行业标委会委员任期内调整,由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负责批复、颁发委员证书。
第五章 行业标委会分会组建和换届
第十六条 行业标委会分会的组建和换届工作由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负责,并将组建或换届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十七条 分会名称:×××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
第六章 行业标委会调整和撤销
第十八条 行业标委会或分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行业标委会、分会或秘书处进行调整或予以撤销:
1.有违法、违规行为。
2.不能按时、按质完成行业标准化工作任务。
3.没有相应的专业人员。
4.没有经费来源或秘书处挂靠单位不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OO三年二月十四日原国家经贸委印发的《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和换届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即行废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附件:一、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名单
二、附表
1、组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
2、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3、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4、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